李某是某县副县长,主管工业。一上任,遇到了“70”型炼焦炉的修建工程问题。他的前任已为此工程做了大量工作,并经省、地主管部门批复投资400万元,现在要进行的是拿出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李某经过调查研究发现,“70”型炼焦炉不适合本地情况,在煤质、原煤用量、水源等方面的需要很难得到保证,于是重新制订方案,不用“70”型炼焦炉而改用别的。经县委讨论后,决定废弃原方案采纳新方案。
请问李某的做法是否正确?

2023-08-31



参考答案:

李某的做法是正确的。作为主管工业的副县长,对此修建工程有权进行研究、决策。虽然他的前任已经作出决策并开始实施,但是,李某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了原决策者的失误,根据调查的结果取消原方案并且制定了新方案,这就是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发现问题、纠正决策,李某的决策实际上是在原决策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追踪决策。追踪决策对于及时发现错误,避免更大损失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在行政决策中,有关人员一定要注意调查研究,密切注意现时情况,修正决策甚至中止原决策,李某的做法不仅正确而且值得大力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