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退文做法不妥当的是:

2023-08-31

A、退文前,退文单位需与来文单位进行电话或书面沟通
B、问题公文退给拟制单位后,退文单位不必再跟踪公文
C、退文单位应标注出退文中的问题,以便拟制单位修改
D、退文时要在制度规定中找到依据,不因个人喜好而定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
A项正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因此,退文前,退文单位需与来文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情况。
B项错误,问题公文退给拟制单位后,退文单位应实时了解问题公文的修改情况和进展,并对拟制单位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帮助。
C项正确,退文单位应该在问题公文上将问题一一标注或在空白处作文字说明,并附上有关规定要求作为依据,这样便于拟制单位修改。
D项正确,退文时要在制度规定中找到依据,做到公正客观,不能人喜好而决定公文是否需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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