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民航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近期机场当局拟对站坪和目视助航设施进行改扩建,并新增航管设备。建设单位对立项工程计划造价为:站坪工程20000万元,航管安装工程2000万元,目视助航工程1600万元。建设单位拟通过招标选择三项工程专业施工单位。
在投标的施工单位中,A施工单位(拟承接站坪工程施工)、B施工单位(拟承接航管工程施32)、C施工单位(拟承接目视助航32程N32),分别具备民用机场场道工程一级、空管工程二级和目视助航工程二级的施工资质。
问题
(1)A施工单位是否具备与本工程要求相符合的企业资质,为什么?
(2)根据单项合同额的限制规定,建设单位是否可以和8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为什么?
(3)C施工单位能否承接本工程,在企业资质上是否受限制,为什么?

2023-05-11



参考答案:

分析与答案 (1)施工单位具备与本工程要求相符的企业资质。因为A施工单位具备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可以承包各类机场的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工程的施工,不受单项合同额限制。
(2)可以。B施工单位具备机场空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规定其承包工程的单项合同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此项目为2000万元,符合单项合同额限制规定。
(3)不能。C施工单位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或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飞行区指标为4E,目视助航设施工程的计划造价为1600万元,超过500万元限额,违反了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解析
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有关规定和《民航机场工程管理与实务》1D4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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