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1
甲公司生产的“晴天牌”空气清新器销量占据市场第一,乙公司见状,将自己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注册成“清天牌”,并全面仿照甲公司产品,使消费者难以区分。为此,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权,同时拟申请诉前禁令,禁止乙公司销售该产品。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提供担保 B.甲公司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C.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在30天内起诉 D.甲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2023-05-24 从业资格其它
章俊诉李泳借款纠纷案在某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县法院判决后,章俊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县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在答辩期间,李泳提出管辖权异议,县法院不予审查。案件开庭前,章俊增加了诉讼请求,李泳提出反诉,县法院受理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但以重审不可提出反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关于本案,该县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 B.对李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C.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 D.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C.作出缺席判决 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A.人身关系案件 B.涉外民事案件 C.海事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
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法院即组成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B.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C.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票无效的判决 D.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
(五)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回答第98—100题。 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说法可成立的是: A.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B.如乙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 C.宁虹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 D.如林海未对执行异议裁定提出诉讼,张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五)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回答第98—100题。 如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林海是原告,张山是被告,宁虹是第三人 B.林海和张山是共同原告,宁虹是被告 C.林海是原告,张山和宁虹是共同被告 D.林海是原告,宁虹是被告,张山视其态度而定
(五)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回答第98—100题。 对于宁虹的异议,乙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A.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B.若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C.若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D.应当告知宁虹直接另案起诉
(四) 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第95—97题。 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证人
(四) 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第95—97题。 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 A.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B.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 C.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 D.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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