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内河航道炸礁工程,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
施工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按规定办理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发布了航
行通告、办理了其它开工手续,工程按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主机功率为2400kW 的
炸礁船被误入施工区的1000t 级运输船碰撞事件,造成炸礁船上施工机具和船体多处损坏的事
故,直接经济损失80 万元。炸礁完成后,用抓斗式挖泥船进行了清礁。施工完成后,进行了
水上水下地形、水文测量,并绘制了竣工水深图。在竣工水深图中,显示清礁区内存在局部
浅点,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补挖、补测,并将补测结果补绘于原竣工水深图上。经计算,补
绘部分占竣工水深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21%。通过补测、补绘后,竣工水深图中显示全部测
点的水深均达到了设计要求,相应的施工资料也整理完毕,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了交工
验收申请。
问题:
向海事局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3-05-11



参考答案:

向海事局申请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3)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4)施工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5)安全及防污染计划书;
(6)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7)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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