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疏浚工程,设计工程量为152.4 万m3,根据开工前水深测量图,施工单位自行计算出
的工程量为153.8 万m3,监理单位计算出的工程量为154.8 万m3,竣工后水深测量计算出工
程量为155.9 万m3,施工单位绞吸船船载产量仪统计出的工程量为156.5 万m3,综合单价为
E 元/m3。
问题:
施工单位统计工程量能否作为竣工结算工程量?说明理由。

2023-05-11



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统计工程量不能作为竣工结算工程量。
理由是: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
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d 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d 内未提出异议,施工单位
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量有异议,施工单位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
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施工单位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继续核实或不重新核
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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