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今年25岁,乙今年10岁,甲见到乙的钢琴质量很好,非常喜欢,于是就提出买下乙的钢琴,乙欣然答应。关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9-05

A.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B.甲应当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
C.在乙的家长追认该买卖行为之前,甲有权撤销该买卖行为
D.乙的家长没有在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予以追认

参考答案:B

本案中,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钢琴的行为在他的民事行为能力之外,因此该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对于该行为,甲作为相对人,有权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乙的家长未予及时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只有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本案中甲明知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与乙进行交易,属于恶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