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5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0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10.1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2023-06-29 从业资格建筑工程
9.12 配电带电作业9.12.1 进行直接接触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的作业时,应穿着合格的绝缘防护用具(绝缘服或绝缘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鞋) ;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必要时戴护目镜。使用前应对绝缘防护用具进行外观检查。作业过程中禁止摘下绝缘防护用具。9.12.2 作业时,作业区域带电导线、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措施。绝缘隔离措施的范围应比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增加0.4m以上。实施绝缘隔离措施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绝缘隔离措施时应逐相进行。禁止同时拆除带电导线和地电位的绝缘隔离措施;禁止同时接触两个非连通的带电导体或带电导体与接地导体。9.12.3 作业人员进行换相工作转移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9.8 感应电压防护9.8.1 在330kV、±4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220kV线路杆塔上作业时宜穿导电鞋) 。9.8.2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1000kV为0.6m) 。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时,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9.8.3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9.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9.7.1 进行带电清扫工作时,绝缘操作杆的有效长度不准小于表5的规定。9.7.2 在使用带电清扫机械进行清扫前,应确认:清扫机械工况(电机及控制部分、软轴及传动部分等)完好,绝缘部件无变形、脏污和损伤,毛刷转向正确,清扫机械已可靠接地。9.7.3 带电清扫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位置作业,应戴口罩、护目镜。9.7.4 作业时,作业人员的双手应始终握持绝缘杆保护环以下部位,并保持带电清扫有关绝缘部件的清洁和干燥。
9.5 带电短接设备9.5.1 用分流线短接断路器(开关) 、隔离开关(刀闸) 、跌落式熔断器等载流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a)短接前一定要核对相位。b)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c)35kV及以下设备使用的绝缘分流线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16的规定。d)断路器(开关)应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e)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9.5.2 阻波器被短接前,严防等电位作业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9.5.3 短接开关设备或阻波器的分流线截面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
8.3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控中心和有关部门备案。
8.2 值班调控人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做好记录。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作业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与记录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8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8.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控人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 、线路隔离开关(刀闸) 、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 。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操作把手上或机构箱门锁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7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7.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a)停电。b)验电。c)接地。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上述措施由运维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6.4 工作许可制度6.4.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6.4.1.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6.4.1.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6.4.1.3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6.4.2 运维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6.4.3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可采取电话许可方式,但应录音,并各自做好记录。采取电话许可的工作票,工作所需安全措施可由工作人员自行布置,工作结束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