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结合江苏省建筑安全管理实际,对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或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而开工建设、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员、监理人员的或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有关责任方提出16项责任追究意见。( )

2023-09-15



参考答案:

《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结合江苏省建筑安全管理实际,对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或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而开工建设、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员、监理人员的或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有关责任方提出13项责任追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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