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配置至少( )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023-09-15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A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至少配置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100。(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4)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