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从某通信公司承接了一项通信线路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其中的 100 公里光缆敷设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分包合同约定工期为 4 月 1 日至 7 月 9 日,施工计划速度为 1 公里/天,分包价格为 10 元/米。
乙施工单位预算成本为 6 元/米,其中包括机械租赁费2000 元/天,人工费 80 元/工日。至 4 月底乙单位检查发现,完成施工 35 公里,实际开支 20 万元。施工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单位因租赁机械故障,停工 3 天,窝工 30 个工日。
事件二: 建设单位变更路由,增加敷设光缆 8 公里,乙单位因配合路由复测,5 月 20 日停工,5 月 27 日复工,约定新增距离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材料费按 500 元/公里计算,分包价格按照主合同计算,乙单位配合用工 80 个工日,
事件三:因洪涝灾害,导致 6 月 7 日到 6 月 17 日停工,窝工 10 个工日。
问题:
1.分析各个事件中乙单位是否可以向甲单位索赔,并说明理由。
2.分步计算乙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和费用。

2023-05-11



参考答案:

1.答:
事件一不可以向甲单位索赔费用和工期,因为仪表是由乙施工单位自己租赁,属于乙单位自己责任。
事件二可以向甲单位索赔费用和工期,因为路由变更是由建设单位需求,属于建设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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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三可以索赔工期,不可以索赔费用,因为是不可抗力因素。
2.答:乙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
7(事件二停工时间)+8(新增光缆敷设时间)+11(洪涝灾害停工时间)=26 天
乙施工单位可索赔费用:
新增 8 公里光缆施工费用:8×1000×10=80000 元
新增 8 公里光缆材料费用:8×500=4000 元
租赁机械费:7×2000=14000 元
人工费:80×80=6400 元
共计:80000+4000+14000+6400=104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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