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23-05-12

A.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B.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且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应予支持
C.当事人对建筑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D.对于阴阳合同,其价款结算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依据
E.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则工程欠款的计算日为当事人的起诉之日

参考答案:ACDE

2020版教材P267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
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当出现设计变更时,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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