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

2023-05-13

A.2%以上4%以下
B.1%以上2%以下
C.2‰以上4‰以下
D.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参考答案:A

2019新版教材P118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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