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利息应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工程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以下()时间作为应付款时间。

2023-05-13

A.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B.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建设工程没有交付、工程价款没有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D.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日期的,为约定竣工之日
E.建设工程有质量验收合格的,为验收合格之日

参考答案:ABC

2019新版教材P114页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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