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改正,可处以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罚款。

2023-05-13

A.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回或个人投标的
B.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C.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人的
D.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
E.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参考答案:BCDE

2019新版教材P89页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2)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5)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