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 2 月 1 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 月 1 日工程 由发包人接收;4 月 1 日承包人提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 月 1 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 院。该工程应付款时间为( )。

2023-05-13

A.3 月 1 日
B.2 月 1 日
C.4 月 1 日
D.6 月 1 日

参考答案:A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 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 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