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案例四)
【背景资料】
某开发商投资新建一住宅小区工程,包括住宅楼五幢、会所一幢、以及小区市政管网和道路设施,总建筑面积24000m2。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如下:(1)合同造价3600万元,除涉及变更、钢筋与水泥价格变动,及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内容据实调整外,其他费用均不调整。
(2)合同工期306天,自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工期奖罚标准为2万元/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因钢筋价格上涨较大,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
协议价款为60万元。
【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由哪些部分组成?并说明事件一中《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归属于合同的哪个部分?

2023-05-13



参考答案:

(1)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2)事件一中《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归属于工程变更洽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