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案例二)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层高4.5m。工程桩采用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墙体采用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工程外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位于办公楼顶层的会议室,其框架柱间距为8m×8m,项目部按照绿色施工要求,收集现场施工废水循环利用。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三:因工期紧,砌块生产7天后运往工地进行砌筑,砌筑砂浆采用收集的循环水进行现场拌制。
墙体一次砌筑至梁底以下200mm位置,留待14d后砌筑顶紧。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视后责令停工整改。
【问题】针对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分别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

2023-05-13



参考答案:

不妥之处1:砌块生产7天后运往工地进行砌筑。
正确做法:砌块生产至少28天后才能进行砌筑。
不妥之处2:砌筑砂浆采用收集的循环水进行现场拌制。
正确做法:砌筑砂浆宜采用自来水(收集的循环水进行二次沉淀并处理达到标准可以使用)。
不妥之处3:墙体一次砌筑至梁底以下200mm位置。
正确做法:砌体每天砌筑高度不超过1.5m或一步脚手架高(雨天不超过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