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68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外保温节能体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上报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其中包括如下内容:
(1)考虑到冬期施工气温较低,规定外墙外保温层只在每日气温高于 5℃的 11:00~17:00 之间进行施工,其他气温低于 5℃的时段均不施工;(2)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问题】分别指出事件二中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安排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023-05-13



参考答案:

(1)(P126)不妥之处:冬期施工气温较低,规定外墙外保温层只在每日气温高于 5℃的 11:00~17:00之间进行施工,其他气温低于 5℃的时段均不施工。
理由: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 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 5℃。
(2)(P255)不妥之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3)(P320)不妥之处:工程竣工验收后,再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理由: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