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后,水利部可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2023-05-13

A.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B.不接受检查的
C.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D.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在3个月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
E.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

参考答案:ABC

2020版教材P264
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水利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予以公告:

① 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② 不接受检查的;

③ 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④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 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

⑤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 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3) 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须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 重新申请评审;且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

(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构成撤销等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 经评审符合三级单位要求的,予以公告。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