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査建设 顶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的科学性等。

2023-05-13

A、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C、改建、扩建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D、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满足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参考答案:ABC

原文: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 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 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 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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