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包含SO2、NO2、PM10、TSP,评价范围包括甲乙丙三个行政区和丁县,通过对该项目大气环境现状调查,甲乙丙三个行政区和丁县SO2、NO2、PM10质量浓度均达标,甲乙丙三个行政区TSP质量浓度达标,但丁县超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下列关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判断和理由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13

A. 达标,因为TSP不作为区域是否达标的判断标准
B. 不达标,因为丁县的TSP超标
C. 达标,因为丁县不作为区域达标判断范围内
D. 无法确定

参考答案:D

6.4 评价内容与方法
6.4.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
6.4.1.1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 2 、NO 2 、PM 10 、PM 2.5 、CO和O 3 ,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6.4.1.2 根据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判断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如项目评价范围涉及多个行政区(县级或以上,下同),需分别评价各行政区的达标情况,若存在不达标行政区,则判定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6.4.1.3 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的,可按照HJ 663中各评价项目的年评价指标进行判定。年评价指标中的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满足GB 3095中浓度限值要求的即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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