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10时30分左右,新建铁路A公司停放在B站2道的10辆道砟专用车,因未设置好防溜装置,在没有机车牵引的情况下,开始向C区间方向溜逸,顺向挤道岔后冲向C区间,经过下坡道,在D段撞击正在整道作业的11名作业人员后,继续向C区间方向溜逸。10时35分左右,道砟专用车组通过C区间站1号道岔直股,由3号道岔侧股进入C区间车站,在E处撞击F公司接触网作业梯车后,脱轨并倾翻在路堤下。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依据《安全生产法》,在该起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  )。

2023-05-14

A.享有工伤保险
B.享有伤残保险或死亡保险
C.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D..有权向本单位提出病退的要求
E.有权向本单位提出安排子女就业

参考答案:AC

《安全生产法》第53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