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8日18时50分左右,A铁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度中毒,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2009年9月18日10时5分,A铁厂高炉休风。11时,甲班开始检修,当班烧结工(又称炉前工)没有按规程要求关闭煤气阀门和打开煤气放散阀即进行了作业。16时,乙班班长李某安排2名烧结工在东烧结平台配合机修工焊接阀盖密封箱体漏水点和盖板。18时25分,高炉恢复送风。18时50分左右。在未经确认是否具备输送煤气条件和采取其他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始向东烧结机输送煤气。而郭某等4人仍在东烧结机平台下密封阀盖箱体内检修作业。由于高炉煤气输送到东烧结机的管道阀门未关闭,放散阀也未打开,煤气通过管道进入烧结密封阀盖箱体内,正在检修作业的3人(包括郭某在内)中毒死亡,1人因临近箱体入口处轻微中毒得以生还。当发现煤气阀门未关闭,另有1名员工前往关闭煤气管道阀门时中毒身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背景发生事故的事故等级为( )

2023-05-14

A.轻微事故
B.一般事故
C.较大事故
D.重大事故
E.特别重大事故


参考答案:C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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