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供货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 ( )

2023-05-15

A.供货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B.采购方可通知供货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C.如采购方仍需要,供货方可继续发货照数补齐,不承担逾期交货责任
D.供货方有义务发出发货协商通知
E.采购方接到发货通知后的15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供货方继续发货

参考答案:ABDE

不论合同内规定由供货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交接,还是采购方去自提。均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对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货物而不能按期交付的,若发生采购方的其他额外损失,这笔实际开支的费用也应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有义务发出发货协商通知。采购方接到发货通知后的15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供货方继续发货、照数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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