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履行中,关于“开始设计通知”说法不正确的是()。

2023-05-15

A.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

B.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计算设计服务期限

C.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发出

D.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未能发出,设计人应当解除合同

E.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未能发出,发包人应承担除周期延误以外的设计人损失

参考答案:BCDE

(三)设计要求

1、一般要求

(1)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 (2)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 (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 (4)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 (5)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
2、开始设计
(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 通知。
(2)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