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10日。9月2日监理人发出开工指示,由于承包人因运输问题使主要机械未到达现场,申请延期至9月17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迟至9月25日运抵施工现场,实际开工日期为9月30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工程的开工日期应为 ( )

2023-05-15

A.9月10日
B.9月17日
C.9月25日
D.9月30日


参考答案:A

如果发包人开工前的配合工作已完成且约定的开工日期已届至,但承包人的开工准备还不满足开工条件,监理人仍应按时发出开工的指示,合同工期不予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