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商发出采购单购买一批钢材。要求乙在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甲再次发函至乙取消本次采购。乙收到两份函件后,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关于该案的正确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5-15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C.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D.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主要内容。选项A错误,甲3月2日的行为不属于要约邀请;选项B错误,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承诺;选项C错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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