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监理。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建设单位负责空调设备和部分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桩基施工和设备安装两家分包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现浇结构验收时,发现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的强度不合格,拒绝签字。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建设单位认为,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资料表明混凝土质量没有问题。经法定检测机构对现浇结构的实体进行检测,结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事件2:在给水管道验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部分管道渗漏。经查,是由于设备安装单位使用的密封材料存在质量缺陷所致。
  问题:
  1.针对事件1中现浇结构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说明理由。
  2.写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件2中质量缺陷的处理程序。

2023-05-15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因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拒绝签认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使施工单位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承担责任,因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与证明材料不符。
  2.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总包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由施工总包单位落实设备安装分包单位整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督促整改过程,并验收整改结果,合格后予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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