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6
考点: 风险分析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应对。
某外商投资企业自挪威购进钢铁制法兰。2009年2月4日货物运抵首都机场,向首都机场海关申请转关运输,于2月6日货物运至指运地天津塘沽并于当日向海关申报。 进口申报前,该公司已经向海关核准以保函形式向海关提供担保。 进口报关单“征免性质”栏目填报为“自有资金”,“备案号”栏暂空。 6月18日,企业向海关办理担保销案手续。企业根据海关通知修改报关单,将“备案号” 栏修改为 “Z02020902015”。公司向海关提供担保,是因为( )。A.保税备案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B.办理货物的税收保全手续C.减免税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毕D.报关单修改的行政许可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023-06-21 从业资格其它
某外商投资企业自挪威购进钢铁制法兰。2009年2月4日货物运抵首都机场,向首都机场海关申请转关运输,于2月6日货物运至指运地天津塘沽并于当日向海关申报。 进口申报前,该公司已经向海关核准以保函形式向海关提供担保。 进口报关单“征免性质”栏目填报为“自有资金”,“备案号”栏暂空。 6月18日,企业向海关办理担保销案手续。企业根据海关通知修改报关单,将“备案号” 栏修改为 “Z02020902015”。货物进境后,从首都机场转运至塘沽办理的海关手续为( )A.转运 B.中转转关 C.直转转关 D.提前报关转关
2010年6月1日,江苏超特塑料有限公司向主管海关申领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 (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从境外购进聚对笨二甲酸乙二酯一批,用于加工生产包装用塑胶盒。同时,以“不作价设备”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打码机10台(CIF1 500美元/台,关税税率8%,增值税税率17%, 1美元=6.8人民币),用于塑胶盒打码。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从上海吴淞口岸进口,超特公司委托上海志辉报关行向吴淞海关报关。因报关单表体数量填报有误,报关单被海关退回,经修改后重新申报。 2010年7月1日,因资金周转需要,超特公司向海关申请将部分聚对苯二曱酸乙二酯进行抵押。 合同执行完毕后,超特公司向主管海关发送报核数据。超特公司向海关发送报核数据,必须包括( )。A.出口成品数据 B.合同数据 C.单损耗数据 D.进口料件数据
2010年6月1日,江苏超特塑料有限公司向主管海关申领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 (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从境外购进聚对笨二甲酸乙二酯一批,用于加工生产包装用塑胶盒。同时,以“不作价设备”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打码机10台(CIF1 500美元/台,关税税率8%,增值税税率17%, 1美元=6.8人民币),用于塑胶盒打码。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从上海吴淞口岸进口,超特公司委托上海志辉报关行向吴淞海关报关。因报关单表体数量填报有误,报关单被海关退回,经修改后重新申报。 2010年7月1日,因资金周转需要,超特公司向海关申请将部分聚对苯二曱酸乙二酯进行抵押。 合同执行完毕后,超特公司向主管海关发送报核数据。关于超特公司办理抵押手续的表述,正确的是( )。A.缴纳时保证金应当相当于抵押货物的应缴税款额 B.抵押的期限不超过2011年8月31日C.缴纳的保证金应与抵押货物等值D.抵押期限不超过2011年6月30日
2010年6月1日,江苏超特塑料有限公司向主管海关申领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 (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从境外购进聚对笨二甲酸乙二酯一批,用于加工生产包装用塑胶盒。同时,以“不作价设备”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打码机10台(CIF1 500美元/台,关税税率8%,增值税税率17%, 1美元=6.8人民币),用于塑胶盒打码。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从上海吴淞口岸进口,超特公司委托上海志辉报关行向吴淞海关报关。因报关单表体数量填报有误,报关单被海关退回,经修改后重新申报。 2010年7月1日,因资金周转需要,超特公司向海关申请将部分聚对苯二曱酸乙二酯进行抵押。 合同执行完毕后,超特公司向主管海关发送报核数据。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进口报关单修改时,其正确的程序为( )。A.超特公司直接在吴淞口岸修改报关单并重新申报B.超特公司直接修改报关单并重新上载,志辉报关行在吴淞口岸下载后重新申报C.志辉报关行直接在吴淞口岸修改报关单并重新申报D.超特公司修改报关清单并重新上载报关单,志辉报关行在吴淞口岸下载后重新申报
2010年6月1日,江苏超特塑料有限公司向主管海关申领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 (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从境外购进聚对笨二甲酸乙二酯一批,用于加工生产包装用塑胶盒。同时,以“不作价设备”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打码机10台(CIF1 500美元/台,关税税率8%,增值税税率17%, 1美元=6.8人民币),用于塑胶盒打码。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从上海吴淞口岸进口,超特公司委托上海志辉报关行向吴淞海关报关。因报关单表体数量填报有误,报关单被海关退回,经修改后重新申报。 2010年7月1日,因资金周转需要,超特公司向海关申请将部分聚对苯二曱酸乙二酯进行抵押。 合同执行完毕后,超特公司向主管海关发送报核数据。超特公司进口的10台打码机,应缴纳的税款为( )。A. 18 727.20 元 B. 17 340 元 C. 26 887.20 元 D. 0 元
河南豫农公司以CIF青岛USD650/纯进口杀虫剂(监管条件:AS) 20吨。货物于2010年12月10日载运进境,同日该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海关审核单证时,决定对货物进行查验,提取货样送检。 2011年1月5日,经鉴定,认定送检样品为滴滴涕。青岛海关立案调查后,认定豫农公司申报不实,但并非主观故意,据此做出相应处理决定,但是豫农公司对海关的处理决定不服。豫农公司对海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 )。A.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 B.向青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向黄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河南豫农公司以CIF青岛USD650/纯进口杀虫剂(监管条件:AS) 20吨。货物于2010年12月10日载运进境,同日该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海关审核单证时,决定对货物进行查验,提取货样送检。 2011年1月5日,经鉴定,认定送检样品为滴滴涕。青岛海关立案调查后,认定豫农公司申报不实,但并非主观故意,据此做出相应处理决定,但是豫农公司对海关的处理决定不服。针对豫农公司申报不实的行为,海关( )。A.认定为走私行为,没收货物,可处100万元以下罚款B.认定为违法行为,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C.认定为走私行为,没收货物,可处货物等值以下罚款D.认定为违规行为,责令货物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豫农公司以CIF青岛USD650/纯进口杀虫剂(监管条件:AS) 20吨。货物于2010年12月10日载运进境,同日该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海关审核单证时,决定对货物进行查验,提取货样送检。 2011年1月5日,经鉴定,认定送检样品为滴滴涕。青岛海关立案调查后,认定豫农公司申报不实,但并非主观故意,据此做出相应处理决定,但是豫农公司对海关的处理决定不服。海关查验货物时,豫农公司或其代理人应当( )。A.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货物,并拆包装 B.协助海关提取货样C.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 D.在“货物查验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河南豫农公司以CIF青岛USD650/纯进口杀虫剂(监管条件:AS) 20吨。货物于2010年12月10日载运进境,同日该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海关审核单证时,决定对货物进行查验,提取货样送检。 2011年1月5日,经鉴定,认定送检样品为滴滴涕。青岛海关立案调查后,认定豫农公司申报不实,但并非主观故意,据此做出相应处理决定,但是豫农公司对海关的处理决定不服。2011年12月10日申报进口杀虫剂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有( )。A.入境货物通关单 B.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C.进口兽药通关单 D.进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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