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2023-05-16

A.60000
B.65300
C.64000
D.61300


参考答案:C

因收回W材料后直接用于出售,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且加工费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所以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50000+10000+4000=6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