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19年7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与乙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合同价格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甲公司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400万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万元。
(2)5日,与丙企业签订一份商品销售合同,为取得该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因投标而发生的投标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销售佣金5万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3)10日,甲企业按照与丙企业签订的合同发出该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3),甲企业向丙企业销售商品应确认的应收账款是(  )万元。

2023-05-16

A.1000
B.1130
C.1135
D.1005


参考答案:C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13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银行存款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借:销售费用                    5
贷:合同取得成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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