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甲、乙、丙三件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合同总价款为1000元。甲、乙、丙产品的不含增值税单独售价分别为500元、350元和750元,合计1600元。按照交易价格分摊原则,则甲产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为( )元。

2023-05-16

A.312.5
B.218.75
C.500
D.468.75


参考答案:A

甲产品应当分摊的交易价格=500÷1600×1000=312.5(元),乙产品应当分摊的交易价格=350÷1600×1000=218.75(元),丙产品应当分摊的交易价格=750÷1600 × 1000=468.75(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