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本月投产甲产品230件,乙产品270件,生产甲、乙产品共耗用材料5 190千克,每千克22元。
每件甲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16千克,每件乙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12千克。按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材料费用,本月甲、乙产品的材料消耗量分配率为()。

2023-05-16

A.0.75
B.0.47
C.0.79
D.0.49

参考答案:A

材料、燃料、动力费分配率=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总额÷分配标准(如产品重量、耗用的原材料、生产工时等)=5 190÷(230×16+270×1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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