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与销售业务,2017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药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房屋租金收入200万元,许可他人使用本公司专利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万元。
(2)缴纳增值税32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2.5万元,房产税56万元,印花税3.9万元。
(3)捐赠支出9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捐款35万元、直接向丙大学捐款55万元。
(4)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2100万元。
(5)全年会计利润总额为480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加除。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万元。

2023-05-16

A.2100
B.1815
C.1560
D.1860

参考答案:D

( 1)接受捐赠收入 50万元不计入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5000+200+1000=6200(万元);( 2)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 =6200× 30%=1860(万元),实际发生额( 21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 2017年度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 1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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