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电冰箱收入8000万元;出租闲置设备收入5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
(2)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500万元。
(3)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5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8万元。
(4)全年利润总额为900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是()。

2023-05-16

A.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支出55万元
B.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
C.计提坏账准备金8万元
D.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

参考答案:CD

( 1)选项 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2)选项 B: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 .罚款和诉讼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