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转让机器设备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客户合同违约金收入2万元。
(2)支付税收滞纳金万元、银行加息万元310,向投资者支付股息30万元,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7万元。
(3)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
(4)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为26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甲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

2023-05-16

A.2352
B.2387.69
C.2407
D.2406.8

参考答案:C

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收入 税前准予= - 扣除的金额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5000(产品销售收入) +40(转让机器设备收入) +2(合同违约金收入) -10(银行加息) -25(业务招待费) -2600(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 =24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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