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1年,年利率8%,利息支出16万元已计入财务费用。
(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6万元、雇员工资20万元。
(3)实际发生职工(雇员)福利费支出3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3万元、合同违约金4万元。
(5)张某2016年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1.9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7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是()万元。

2023-05-16

A.16
B.9.6
C.6.4
D.0

参考答案:B

( 1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 200 × 4.8 %= 9.6 (万元),实际发生额( 16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为 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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