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9年 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 1)进口酿酒设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 160000元。
(2)支付葡萄酒广告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00000元,税额 18000元。
( 3)支付销售葡萄酒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000元。
( 4)销售自产 W品牌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 5085000元,另收取优质费 113000元。
( 5)将 100箱自产 Y品牌葡萄酒作为福利向员工免费发放,同类葡萄酒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10.22元 /箱。
( 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 10600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 1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2023-05-16

A.(5085000+113000)÷(1+13%)×10%+1010.22×100÷(1-10%)×10%
B.(5085000+113000)÷(1-10%)×10%+1010.22×100÷(1-10%)×10%
C.(5085000+113000)÷(1+13%)×10%+1010.22×100÷(1+13%)×10%
D.(5085000+113000)÷(1-10%)×10%+1010.22×100÷(1+13%)×10%

参考答案:C

本题两项销售业务交代的均为“售价”(而非成本),不需要组成计税价格,不存在 “÷( 1-10%)”的问题,选项 ABD全部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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