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具有交通运输业资质,2019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境内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872万元;向境内丙公司提供客运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76.3万元;
(2)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运费收入50万元;
(3)销售本公司使用过的货车,取得含税收入103 000元,该货车购入时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4)购买客车、货车用汽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0万元;购买客车、货车用柴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记载的价税合计为22.6万元。
已知: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2019年9月提供运输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2023-05-16

A.(872+76.3)÷(1+13%)×13%=109.1万元
B.(872+76.3)÷(1+13%)×13%+50×13%=115.6万元
C.(872+76.3)÷(1+9%)×9%=78.3万元
D.(872+76.3)÷(1+9%)×9%+50×9%=82.8万元


参考答案:C

向境内乙、丙公司提供的运输均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9%,故业务(1)的销项税额=(872+76.3)÷(1+9%)×9%=78.3(万元),而业务(2)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销项税额=50×0%=0万元。因此,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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