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注册于某市东城区。 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2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3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 10万元。
(2)缴纳行政罚款 2万元、税收滞纳金 1万元。
( 3)缴纳增值税 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万元。
( 4)从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股息收益 200万元。
已知: 2013年度甲公司会计利润为 -6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 -50万元;甲公司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下列支出中,在计算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2023-05-16

A.税收滞纳金1万元
B.行政罚款2万元
C.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万元
D.增值税200万元

参考答案:C

( 1)选项 AB: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由有关部门收取的罚款和滞纳金,属于不得扣除的项目;( 2)选项 D: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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