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万元货物,约定使用支票支付货款,甲公司收货后于3月11日签发一张以其开户行P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3月15日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将支票金额填写为12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3月16日丙公司委托其开户行Q银行收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如果P银行以甲公司的存款金额仅为1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有权()。

2023-05-16

A.向Q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B.向P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C.向甲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D.向乙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参考答案:CD

( 1)选项 A: Q银行只是委托收款中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并非票据当事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2)选项 B: 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 3)选项 CD: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虽然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记载票据金额,但一经记载,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按照该记载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甲公司的损失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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