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乙类卷烟1 5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84 750元。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2023-05-16

A.84 750÷(1+13%)×36%=27 000元
B.84 750÷(1+13%)×36%+1 500×200×0.003=27 900元
C.84 750×36%+1 500×200×0.003=31 410元
D.84 750×36%=30 510元


参考答案:B

卷烟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
(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4 750÷(1+13%)=75 000(元);
(2)从价定率应纳税额=75 000×36%=27 000(元);
(3)从量定额应纳税额=1 500×200×0.003=900(元);
(4)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27 000+900=27 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