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000元。
(2)购进井下挖煤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71500元。
(3)接受洗煤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525元。
(4)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原煤不含增值税单价500元/吨。
已知: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3%,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煤矿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2023-05-16

A.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
B.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
C.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
D.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


参考答案:ABCD

(1)选项A:属于销售货物,应计缴增值税;(2)选项B:自产产品用于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3)选项CD: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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