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 2月 5日,甲公司以 106万元 (含增值税 6万元 )的价格购入一项商标权。为推广该商标权,甲公司发生广告宣传费用 2万元,上述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取得该项商标权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2023-05-16

A.102
B.100
C.112
D.114

参考答案:B

为推广该商标权发生的广告宣传费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计入商标权成本,故该项商标权入账价值为 100万元( 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