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代为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10万元,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万元、增值税额6.5万元、消费税额4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 万元。

2023-05-16

A.360
B.366.5
C.400
D.406.5

参考答案:C

A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品的成本=310+50+40=400(万元)。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加工后直接用于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或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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