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6年经营业务如下: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成本22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340万元(其中支付新浪微博《谈税说法》栏目广告费900万元),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税金及附加320万元(含增值税240万元),营业外收入14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2万元),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提取并支付职工福利费4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应如何计算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2023-05-16



参考答案:

(1)年度利润总额=5000+140-2200-1340-960-120-(320-240)-100=340(万元)
  (2)广告费调增所得额=900-5000×15%=900-750=150(万元)
  (3)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限额为5000×5‰=25(万元)>30×60%=18(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30-30×60%=30-18=12(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60-340×12%=19.2(万元)
  (5)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为300×2%=6(万元),实际拨缴6万元,无需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6万元,应调增46-42=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为300×8%=24(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无需调整。
  三项经费总共调增4万元。
  (6)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应纳税所得额=340+150+12+19.2+4+12=537.2(万元)
  (8)2016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额=537.2×25%=1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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