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6%,2018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0万元;另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11.7万元(不含税)。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8万元。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7年进口的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每辆摩托车的原值为0.9万元。
  (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120万元、进项税额19.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不含税),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玉米一批,支付收购价6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10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计算该企业2018年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2023-05-16



参考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160×16%+11.7×10%=26.77(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58÷(1+16%)×l6%=8(万元)。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摩托车的销项税额=1.04÷(1+3%)×2%×5=0.1(万元)。
  (4)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9.2﹢6×10%=19.8(万元)。
  (5)外购免税农产品玉米应抵扣的进项税额=(60×10%+10×10%)×(1-20%)=5.6(万元)。
  (6)应纳增值税税额=26.77﹢8﹢0.1-19.8-5.6=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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