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23-05-16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参考答案:B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此选项A不符合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此选项C不符合规定。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选项D不符合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因此选项B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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