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2023-05-16



参考答案:

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